拆解房屋「深層次矛盾」 張炳良:建公屋 政府責無旁貸
2023年3月10日

34票贊成,1票棄權——獲現屆政府高度重視的「簡約公屋」,在「完善選舉制度」下,毫無懸念「順利」通過議會,惟社會怨氣(例如啟德業主)恐怕非朝夕能化解。畢竟房屋議題持份者眾,當中涉及種種不同利益,香港教育大學公共行政學研究講座教授張炳良,擔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時曾切身體會,他向本刊剖析箇中「深層次矛盾」

撰文:李潤茵 本刊記者

談房屋政策,張炳良懂理論,實戰經驗豐富。莫說相關課題乃興趣所在,其公共管理學碩士論文,便以「香港戰後實施租金管制」為題;出任局長前,他早於 1996年已加入房委會。

2012至2017年期間,張炳良任內引進「綠置居」、推出樓市「雙辣招」,甚至經歷「橫洲事件」,在當年備受爭議程度,並不亞於眼下「簡約公屋」。

自從5年前,出版著作《不能迴避的現實》回顧局長生涯後,他罕有公開討論房屋政策,尤其避免評價現屆政府舉措;不過,房策背後的張力,張炳良比誰都清楚,「房屋問題講複雜,也不是很複雜,根本來說是供求,但兩邊夾雜不同因素,加起來則變得複雜」。

大局 vs 小區

如何複雜?他用例子說明。首先,放寬「薄扶林延期履行權」(Moratorium)就遇上阻力。該特殊行政措施,其實始於1970年代,原是為免區內交通不勝負荷,所實施的特殊城規限制。

惟「鬆綁」並非無先例,發展華貴邨及數碼港,便曾作部分解除;時至2014年,張炳良憶述當年「覓地難」,難得獲城規及行會「開綠燈」,放行興建公營房屋,卻迎來當區居民反對。

「其實都是僅3至5幅地皮,而且是建居屋。不過,有屋苑認為,始終受影響,以『生態理由』反對。」哪個屋苑反對?主要是「置富花園」。舊事重提,教授難不成要挑起「階級矛盾」嗎?

非也!張炳良向記者補充,事關另一個「殘酷現實」,就是「即使是公屋居民(同一階級),若然附近再增建公屋,他們都會反對」。

過去,他就經常遇到這種「兩難」:市區埋怨承擔過多公屋,導致交通負荷很大,叫他分配給新界;另一邊廂,新界則推卻位置偏遠,交通不及市區,「他們都不反對建屋,只是不要在自己區」。

張炳良憶述,當年在立法會內,「增建房屋」堪稱是跨黨派共識,甚至有議員批評他,「董生都八萬五了!10年即85萬個單位,你10年才45萬」;豈料話音剛落,同一政黨的區議員,在區議會內卻反對興建公屋。

「區議會還有一個『江湖規矩』,一旦有議員反對,其他議員都不支持,事關家家有求,自己總有反對時刻,大家默不作聲,才能成功『反對』,政府爭取支持不易。」

細數種種往史,無非想帶出「社會是split personality(人格分裂)」,從城市角度出發,跟站在社區立場,取態已經截然不同。

——節錄自3月號《信報財經月刊》